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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 ST花王及实控人被立案调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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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22-12-30 03:45: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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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证券时报记者 臧晓松

  ST花王(603007)于12月29日收到中国证监会分别对公司和实际控制人肖国强下发的《立案告知书》,因公司和肖国强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等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决定对公司和肖国强立案。

  控股股东存在资金占用

  2022年5月6日,上交所曾对ST花王、实际控制人肖国强、控股股东花王集团、关联方及有关责任人予以纪律处分。上交所查明:

  2021年4月30日,ST花王披露的公告显示,公司实际控制人肖国强控制的花王集团、王府酒店与公司存在非经营性资金占用。2020年度,花王集团先后通过拆借项目备用金、拆借供应商欠款资金、取得客户抵押房产的售房款、逾期过户房产、预付供应商工程款等形式,占用公司资金及相应利息1.42亿元,期末余额1.13亿元;王府酒店通过预付供应商运营款的形式,占用公司资金1500万元,期末余额200万元。上述资金占用合计发生金额1.57亿元。截至2021年5月29日,公司非经营性资金占用事项尚未得到解决,占用本金及利息余额为9204.31万元。

  2021年9月14日,ST花王披露监管工作函回复公告称,公司实际控制人及控股股东花王集团于2019年度也存在通过备用金非经营性占用公司资金的情况。2019年1月2日至2019年12月9日,上述资金占用累计发生5200万元。截至2019年12月27日,上述资金已归还完毕。

  未及时披露股权转让协议

  除了非经营性资金占用问题,控股股东还未及时披露股权转让协议。

  2021年4月20日、5月18日,ST花王披露控股股东涉及诉讼的说明及相关问询函回复公告。公告显示,花王集团于2015年4月与陈柳瑛、孙博真签订了《股权转让协议(一)》,拟向受让方转让其持有的公司668万股原始股,对应公司上市发行前总股本的6.68%,转让价格为5010万元,相关股份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1.99%。协议约定,上述股权转让无需进行工商变更手续,受让方所持有的该部分股权由花王集团代持,当受让方根据协议条款约定提出书面回购要求时,花王集团以现金支付方式进行回购。

  2019年10月,陈柳瑛通过书面方式提出回购要求,并与花王集团签订《股权转让协议(二)》,要求花王集团以1.1亿元回购公司部分原始股。因花王集团未能按照约定及时支付全部款项,陈柳瑛已就余款部分提起诉讼,并申请冻结花王集团所持1.34亿股公司股份,占其持股总数的100%,占公司总股本的39.81%。

  上交所指出,上述股权协议转让的相关事项涉及公司控股股东与受让方的代持安排及回购约定,应当及时披露。但公司与相关方迟至2021年4月20日、5月18日才披露协议的具体内容及相关安排,影响公司前期股权结构相关信息披露的准确性。后续,控股股东所持股份还因上述协议所致诉讼被冻结,可能影响控制权稳定。

  此外,根据公司公告,前述协议的签署主体花王集团和公司实际控制人肖国强称,其本意是进行借贷融资,在相关协议签订后,未向公司履行报告义务。

  上交所指出,肖国强、控股股东花王集团违反诚实信用原则,利用其对公司的控制地位损害公司独立性,长期大额占用上市公司资金,侵害公司利益,对上述资金占用行为负有主要责任;关联方王府酒店违规占用上市公司资金,对相关资金占用行为负有责任。同时,肖国强和控股股东花王集团未将股权转让协议相关重大事项及时告知上市公司并予以披露,影响了投资者的知情权。上交所据此对ST花王和实际控制人肖国强、控股股东花王集团等予以公开谴责。

  早在2021年2月,ST花王实际控制人肖国强还曾因涉嫌内幕交易被证监会立案调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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